水處理分為上水處理和下水處理:上水通常指生活用水、工業用水、純水等經過人工處理後使用的水;下水通常指生活汙染水、工業汙水等。以椰子殼、核桃殼、杏殼、桃殼、煤質為原料,經係列生產工藝精製而成,外觀呈黑色顆粒狀。優點是孔隙結構發達,比表麵積大,吸附性能強,庫層陰力小,化學性能穩定,易再生。適用於高純度的生活飲用水、工業用水和廢水處理的深度淨化。活性炭采用先進的水質深度處理技術,結合城市自來水使用分配的實際情況,將椰殼活性炭投入小型,且能去除致癌、致突變、致畸等汙染物的淨化裝置,以自來水為原料作更深度的加工,保證飲用水的高質量。這樣既確保了居民的健康,又在居民經濟承受範圍之內。
生產水處理活性炭(Spherical Active Carbon, SAC)體形結構為至少含有一層由活性炭材料製成的球形外殼,球形外殼內是球形內核體,可由不同於球形外殼材料的無機材料製作,球形外殼的直徑可達10mm,球形外殼壁厚不小於0.5mm,為1-1.5mm。湖州水處理活性炭由於內核體可由不同於球形外殼材料的無機材料製成。比表麵積可高達500-1000m²/g,有利於構成材料性能充分發揮。另外,由於它們之間形成的流體流道流體力學性能好,流體通過活性炭層壓力降小,因此特別適用於床內活性炭堆砌層高度大的固定床氣體處理裝置采用以瀝青為原料的生產方法,產品性能穩定。此外,SAC的特點是采用高品質的瀝青,其球化過程不使用粘結劑,且在流動狀態下保持均勻的不熔化和活化而製的。
是一種用作淨化水的活性炭。用活性炭濾料吸附法淨化水就是利用其多孔性固體表麵,吸附去除水中的有機物或有毒物質,使水淨化。研究表明,活性炭對分子量500-1000範圍內的有機物具有較強的吸附能力。活性炭對有機物的吸附受其孔徑分布和有機物特性的影響,主要是受有機物的極性和分子大小的影響。同樣大小的有機物,溶解度越大、親水性越強,活性炭對它的吸附性越差,反之,對溶解度小,親水性差、極性弱的有機物如苯類化合物、酚類化合物等具有較強的吸附能力。一般為柱狀顆粒,比表麵積大,微孔發達,機械強度高,吸附速度快,淨化度高,不易脫粉,使用壽命長。可廣泛用於化工、電子、醫藥、印染、食品及生活用水、工業用水、溶液過濾、吸附淨化、除雜,也可用於工業廢水深度淨化。可有效除去臭味、氯、氰及多種重金屬離子等有害物質和脫色。
可用於化工廠、皮革廠、造漆廠以及使用各種有機溶劑的工程排出的氣體中,含有各種有機溶劑、無機及有機硫化物、烴類、氯氣、油、汞及其他對環境有害的成分,可以用活性炭進行吸附以後再排放。 原子能設施中排出的氣體中,含有放射性的氪、氙、碘等物質,用活性炭將它們吸附幹淨以後再行排放。煤、重油燃燒生成的煙氣中,含有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它們是汙染大氣、形成酸雨的有害成分,也可以用活性炭將它們吸附除去。用於精製氣體的用例還很多,例如防毒麵具、香煙過濾嘴、冰箱除臭器、汽車尾氣處理裝置等,都是利用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將氣體中有毒成分、對人體不利的成分或有臭味的成分除去。例如,在香煙過濾嘴中加入100~120ng活性炭以後,就能將煙氣中對人體有害的成分除去很大一部分。